索 引 号: | 12450700499709165J/2019-03590 | 主题分类: | 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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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钦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年01月30日 |
标 题: | 市方志办召开2019年春节节前廉政谈话提醒会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01月30日 |
市方志办召开2019年春节节前廉政谈话提醒会
1月25日,市方志办组织召开2019年春节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会,本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办主要领导就2019年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强化“四个意识”,严守“六项纪律”,加强自我约束,不收受他人钱物、廉洁过节。二是要做到崇俭戒奢,文明过节。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自觉遵守并引导身边人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文明出行,做知法守法好公民。三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刻认清全面从严治党的发展态势和自身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要在小事、小节上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要时刻牢记自己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公职人员,要习惯于受监督、被严管,把讲政治落实到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的各个方面。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桂纪通〔2018〕16号文件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
开展2019年春节节前廉政谈话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