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450700008105480K/2019-1207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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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9年04月03日 |
标 题: |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04月03日 |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是钦州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公益一类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能
(1)根据机关的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房屋等国有资产管理、维修。
(3)负责市行政信息中心中央空调、电梯、配电机房、发电机组、给排水系统和消防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4)负责市四家班子领导和市行政信息中心干部职工的后勤服务工作。
(5)负责机关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障市四家班子领导和机关工作用车。市直机关应急、机要通信车辆综合保障服务平台的监管工作。
(6)负责市行政信息中心及市直机关宿舍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市行政信息中心和市直机关宿舍区的绿化美化、清洁卫生、环境秩序工作。
(8)负责市行政信息中心综合会议室的管理维护和会议服务工作。
(9)负责机关文件收发、交换工作,协调管理报刊、信件收发传递工作。
(10)负责公共机构节能指导、监督、管理、推进工作。
(11)负责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通知和名单反馈以及节假日值班工作。
(12)负责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使用、统一维修管理、统一物业管理)。
(13)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我中心下设1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房管科、综合科、行政科、保卫科、车管科、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动力设备科、后勤服务科、值班科、效能科、人事科、膳食科。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1、本中心现有编制126名,实有在职干部职工102人,其中干部37人,工人65人。
2、本中心现有离退休人员84名。其中:退休处级人员5人,科级人员54人,其他人员25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3035.89万元,同比增加104.3万元,增长3.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35.89万元,同比增加104.3万元,增长3.4%。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303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0.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09%,同比增加140.72万元,增长9.26%;项目支出1515.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91%,同比减少36.42万元,下降2.4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2650.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3%,同比增加13.45万元,增长0.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35.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6%,同比增加82.36万元,增长35%。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70.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同比增加4.26万元,增长6.1%。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79.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同比增加4.26万元,增长5.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520.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35.89万元的50.09%,同比增加140.72万元,增长9.2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20.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29%,同比增加28.93万元,增长2.4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5.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81%,同比增加47.42万元,增长21.0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5.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9%,同比增加64.37万元,增长8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551.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31.59万元的53%,同比减少41.62万元,下降2.6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64.5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6.39%,同比增加64.58万元,增长11.4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40.1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0.6%,同比增加52.73 万元,增长5.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19%,同减少1万元,下降33.33%。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7.2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46%,同比增加2.1万元,增长28.84 %。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3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20.8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15.0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1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1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15.05万元。主要用于为中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7.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7.4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的养老保险。
5.行政单位医疗57.1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事业单位医疗1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住房公积金79.7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中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7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2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75万元,比2017年预算14.77万元减少3.03万元,同比下降20.46%。“三公”经费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经费减少。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7.55万元,同比减少0.22万元,下降2.86%。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下降的原因接待次数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4.2万元,同比减少2.8万元,下降4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4.2万元,同比减少2.8万元,下降40%。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下降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相应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预算单位的构成。
我中心2019年的部门预算由中心本级一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纳入中心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房管科、综合科、行政科、保卫科、车管科、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科、动力设备科、后勤服务科、值班科、效能科、人事科、膳食科。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135.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中心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中心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3辆,其中:中心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3辆)。
(五)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200万元以上项目2个,按市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3.98万元。其中:中心本级2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行政信息中心、市档案馆及领导公寓楼公用水电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335万元,后期服务保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488.98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