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94507000081054648/2020-14221 | 主题分类: | 扶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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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 | 成文日期: | 2020年10月20日 |
标 题: |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钦州市供销社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钦市供销发〔2020〕33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20日 |
钦市供销发〔2020〕33号
各县(区)供销社,市社直属各公司、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2020年市供销社扶贫日活动的各项工作,现将《钦州市供销社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0年10月16日
钦州市供销社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20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7个扶贫日,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对于进一步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加快精准扶贫步伐具有重要意义。根据《钦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钦州市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钦市扶领发〔2020〕9号)精神,为开展好今年我社扶贫日活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加强脱贫攻坚正面宣传,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成就经验,降耗扶贫故事,传播扶贫好声音,进一步鼓舞士气,激发内生动力,为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凝聚力量、营造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坚持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广泛动员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各帮扶联系单位、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
(二)协同联动。各县(区)供销社,市社各科室、市社总公司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要与全市和本县(区)扶贫日活动和各行业部门的活动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协同推动的工作合力和浓厚氛围。
(三)正面宣传。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广泛宣传我市供销社系统脱贫攻坚中涌现的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全面介绍我市脱贫攻坚形式任务、方针政策和减贫成效。
(四)注重实效。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究实效,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五)广泛参与。加强动员发动,把活动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参与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机制,激发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
三、活动主题
决战决胜攻坚收官之年。
四、主要活动安排
围绕活动主题,在10月17日扶贫日期间及前后,全面开展系列活动。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活动安排,主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组织参与贫困村特色农产品展销活动。市社业务科要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举办的贫困村特色农产品展销会。各县(区)供销社要协助县(区)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做好本地农产品展销会,同时,积极组织发动供销社系统超市、农贸市场、乡镇综合服务站等网点,设置消费扶贫展区、展柜,做好贫困村特色农产品宣传推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全市各级供销社要充分发挥电商平台优势,帮助贫困村农产品销售线上线下联动,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
(二)组织参加扶贫日宣传活动。10月17日—21日期间,组织发动干部职工观看全国脱贫攻坚获奖代表先进事迹报告会,配合自治区做好“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优秀作品征集、消费扶贫成果展示等专题活动,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利用网站、微信等宣传手段,发布单位定点扶贫、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公开上年度募捐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助力脱贫攻坚的良好环境。
(三)组织开展自愿扶贫捐赠活动。在活动期间,根据我社实际,通过召开动员会、发倡议书等方式,宣传发动市社机关和总公司党员、干部、职工自愿参与扶贫捐赠活动。所募集款物按“谁募集谁管理”的原则,由市社自行负责统一管理,捐赠款物优先用于本单位帮扶联系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或发展村集体经济。
(四)开展走访贫困村、遍访贫困户活动活动。10月17日—18日,根据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社组织帮扶干部深入挂点的那线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按照大力宣传和营造扶贫日良好氛围的要求,市社主要领导带队进村入户开展走访慰问,指导协调解决当地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到贫困村开展一次走访、调研、送温暖等扶贫日主题活动,还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赴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家中帮扶走访。帮扶干部要入户向帮扶联系户宣传各项扶贫政策,跟踪惠农政策落实,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
(五)开展行业部门专项特色扶贫活动。结合供销社职责,围绕“百场百家、供销大集”活动和消费扶贫月活动安排,集中开展消费扶贫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县(区)供销社,市社各科室、市社总公司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活动。由由市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活动开展,制定各项活动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规范管理,接受监督。要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究实效的原则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切实加强各项活动和各类资金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要组织对2020年扶贫日活动期间捐赠所募集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县(区)供销社要认真总结特色农产品展销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相关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市社办公室。市社办公室要及时对扶贫日系列活动进行总结,并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市扶贫办。市社办公室联系人:唐明航,联系电话:2824723,电子邮箱:qzgxs2824723@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