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0-09-14 08:16 | 发布机构: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 | 【打印文章】 |
钦市供销发〔2020〕30号
各县(区)供销社,市社各科室: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市联社制定了《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0年9月9日
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印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工作要求,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切实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和钦州市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的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我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实际,按照“全覆盖、零 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排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隐患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规范生产和营销行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按照“规范、精准、提升、巩固”工作思路,突出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工作重点,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隐患排查整治,通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落实防范措施,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管控和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到位。
三、组织领导
市联社成立全市供销合作社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小组,组长由市联社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成员由市社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联社综合业务科,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四、督促检查
(一)督促检查方式
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督促检查工作,原则上与市联社领导开展分片联系各县区供销社工作相结合,各科室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按照市联社分片联系的责任分工,组织开展具体督促检查,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到所负责的县区社开展对供销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检查。
(二)督促检查重点内容
1.相关证照是否齐全;
2.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建立;
3.安全培训是否到位;
4.事故应急体系是否完善,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应急装备、应急演练等方面;
5.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是否按规定安全生产烟花爆竹;
7.是否按规定安全运输烟花爆竹;
8.是否按规定安全存储烟花爆竹;
9.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按要求进行;
10.是否存在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超量、超范围经营行为;
11.是否经营超范围、超规格、禁售产品;
12.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经营行为;
13.是否存在为非法生产经营提供便利行为;、
14.是否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行为。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9月—10月)
部署启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县区供销合作社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区实施方案,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督促所属企业尽快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排查整治(2020年11月—12月)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负责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应急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执法部门,共同对本地区本系统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等,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重要环节实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深入开展,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县区供销合作社要动态更新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本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改进本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体系;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社要充分认识在全市供销系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保障公共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和联络员的责任和分工,从严从实抓好专项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积极配合。各级供销社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加强防范,建立机制。一是强化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确保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步入“常态化、标准化”;二是成立以企业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小组,负责标准化的落实、检查及评价工作;三是加大安全投入,把每年的安全生产投入放在优先的位置,从资金准备、项目实施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四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按照规定参加和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教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五是完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有事故发生,及时有效地处理好事故。
(四)加强沟通,报送信息。各县区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与市联社沟通联系,加强对本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指导,建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加强检查、清理、自纠数据统计和情况综合汇总,并于2020年9月15日前向市联社报送附件1—3表,2020年11月30日前向市联社报送附件4表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21年、2022年5月30日前向市联社报送附件1—4表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21年、2022年11月30日前向市联社报送附件4表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重要信息、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随时上报。
联系人:严桂雄、高泉;联系电话:2835652;电子邮箱:coop2835652@163.com。
附件:1.各县区供销合作社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人员信息表
2.XX县(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企业基本情
况调查表
3.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门店(网
点)、仓库摸底汇总情况表
4.XX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表
附件1
各县(区)供销合作社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人员信息表
供销合作社(盖章)
姓 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工作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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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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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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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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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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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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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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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XX企业 填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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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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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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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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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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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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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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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经营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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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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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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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场所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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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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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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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烟花爆竹专用仓库(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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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容量(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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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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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供销社的隶属关系(全资、控股、参股、挂靠或业务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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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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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市或县供销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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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相应制度上墙、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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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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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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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此表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填写。 2.营业场所性质、仓库性质是指自有或租赁。 3.烟花爆竹专用仓库是指:专门用于储存烟花爆竹并经消防等职能部门验收过的仓库。 4.与供销社的隶属关系:指全资、控股、参股(参股请注明参股比例)、挂靠或业务指导关系。 |
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门店(网点)、仓库摸底汇总情况表
填报单位:xx市供销社 2020年 月
单位 |
经营企业 |
经营门店(网点) |
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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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全资(家) |
参股(家) |
开放办社(家) |
合计 |
自营(家) |
参股(家) |
以出租供销社门面形式经营(家) |
开放办社(家) |
合计 |
自营(家) |
参股(家) |
以出租供销社土地、门面形式经营(家) |
开放办社(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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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 |
零售 |
批发 |
零售 |
批发 |
零售 |
批发 |
零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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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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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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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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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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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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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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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由市、县将数据逐级汇总,市级统一上报。
2.开放办社(家)是指与供销社没有什么关系的,只是与供销社签订了开放办社协议,就把数据统进供销社盘子的门店,要与
前面出租门店等形式的区分开来。
3.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后,各市每半年更新一次本表。
附件4
XX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20年 月
序号 |
单位名称 |
发现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备注 |
1 |
xx市供销社(本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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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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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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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x县(市、区)供销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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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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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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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x县(市、区)供销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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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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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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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x县(市、区)供销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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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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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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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各市市级统一汇总本级和所辖县(市、区)材料统一上报。
市级联络员姓名: 电话: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