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3045070100138640F/2021-2217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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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钦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28日 |
标 题: | 钦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灵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钦市开办发〔2021〕4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28日 |
你中心《关于报送灵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的报告》(灵移报〔202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灵山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涉及水库4座(其中境内3座、境外1座),现有移民75041人,国家核定后期扶持人数52203人。这些水库的建成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和旅游等方面产生了显著效益。自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来,灵山县先后实施了三期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这些规划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当地平均水平的差距在不断缩小。“十四五”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全面实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中长期目标的关键期。编制灵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一、你们对辖区内涉及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基本情况及社会经济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灵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的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范围明确,规划项目安排符合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际情况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可作为今后实施依据。
二、《规划》估算总投资78176万元,均使用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其中:在后期扶持基金直接发放规划中,按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52203人直接发放资金15660.9万元;美丽家园建设投资45442.5万元;产业转型升级投资13910万元;就业创业能力建设投资147.6万元;散居移民基础设施完善投资3015万元。
三、请你中心做好纳入规划的项目管理工作,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同时做好顼目库管理,对已安排建设的项目要及时消号。如项目实施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我们反映。
四、请据此组织开展各项目的前期工作,认真编制并实施年度项目计划。完善管理体制及相关措施,落实资金来源,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钦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