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450700MB17715522/2022-3256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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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钦州市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19日 |
标 题: |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药品区采第一批和国采第一批第一轮采购周期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钦医保发〔2022〕6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19日 |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市医保中心,各县(区)医保局,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激励政策,根据《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钦州市财政局转发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国家和自治区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钦医保发〔2021〕29号)部署,借鉴区内其他市的做法,经征求县区医保部门、有关医疗机构意见,决定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市参与国家组织、省际联盟、自治区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以及以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作为牵头机构的医联体、医共体等医疗集团(简称集采机构),均纳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范围。
二、考核批次
本次考核第一批广西药品集团采购(简称区采第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简称国采第一批)第一轮采购落实情况。其中,区采第一批共40个通用名59个规格药品(详见附件1),国采第一批共25个通用名33个规格药品(详见附件2)。
三、考核期间
考核期间为区采第一批和国采第一批第一轮采购周期,即2019年12月22 日至2020年12月21日。计算参数及考核指标应在考核期间取数或计算。
四、考核程序
(一)医疗机构自评。
1.采购完成情况考核
医疗机构根据执行药品集采规定、合理控制药品费用、落实集采价格改革政策等考核内容,并对照考核要求,分采购批次逐个药品规格考核其采购完成情况,填列《医疗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考核表》(附件3)。
2.结余留用资金核算
医疗机构分采购批次逐个药品规格核算其医保资金预算、结余测算基数、结余留用金额(结余留用资金计算公式见附件4),汇总得出本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资金总额,填列《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资金核算表》(附件5)。
采购完成情况考核和结余留用资金核算同步进行。医疗机构应对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考核、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请各医疗机构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考核表》和《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资金核算表》盖章版及电子版提交至辖区医保部门。逾期不按规定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结余留用政策资格。
(二)医保部门复核。
市级、县区医保部门组织相关科室、经办机构,以调取数据、现场查看等方式,对辖区医疗机构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三)考核结果公示。
结余留用资金考核结果应在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公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公示异议处理。
医疗机构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向辖区医保部门书面反映,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医保部门应于收到书面异议反映30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医疗机构。
(五)留用资金拨付。
结余留用资金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医保经办机构应于30日内将结余留用资金拨付给医疗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组织实施。本次考核既是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激励政策,调动广大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积极性的具体举措,也是检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成效的重要方式,各级医保部门、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实施,高质量完成考核任务。
二要统筹协调推进。本次考核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涉及部门多、利益范围广,各医疗机构要协调药事、药学、药采、药库、医保、财务、信息等部门,统筹当前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工作,努力克服人员紧缺、工作紧张、经验不足等困难,联动协作完成考核工作。
三要立足长远打算。本次考核将为今后各批次药品和耗材集采结余考核打下基础,各医疗机构要摒弃本次激励较少而消极应对的思想观念,积极参加考核,为下一轮考核工作熟悉操作、积累经验、夯实基础。
四要规范采购行为。各级医保部门、各医疗机构要以此次考核为契机,通过对各项指标的解读、探讨,深入学习领会国家、自治区、钦州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主动适应药品采购的新制度、新常态、新要求,不断规范药品采购行为。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按照钦医保发〔2021〕2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区采第一批药品中选价格及加权平均价
2.国采第一批药品中选价格及加权平均价
3.医疗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考核表
4.结余留用资金计算公式
5.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资金核算表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 附件1 区采第一批药品中选价格及加权平均价.docx
- 附件2 国采第一批药品中选价格及加权平均价.docx
- 附件3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考核表.docx
- 附件4 结余留用资金计算公式.docx
- 附件5 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资金核算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