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承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目录、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人的评审工作。组织市本级参加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人的申报和推荐。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档案和数据库。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示、传习等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负责人:吴丽清,联系电话:0777-2899786,传真: 0777-2859369,邮箱:wgtl0777@qinzhou.gov.cn,地址:钦州市富民路5号,网址:http://wgtlj.qin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