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4507000081051653/2022-33367 | 主题分类: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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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2月08日 |
标 题: |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2月18日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图管理,排查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在地图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避免因地图使用问题危及国家领土主权、安全和利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区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2〕3号)精神,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联合制定了《开展全市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钦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2月8日
开展全市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区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2〕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图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我市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重点排查博物馆、纪念馆等重要场所地图使用存在的问题,通过排查,掌握我市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情况,清理整治“问题地图”,规范地图登载使用,助力我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自查。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文化旅游系统所属单位根据《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指南》,参考标准地图开展全面自查,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获取网址为:http://www.tianditu.gov.cn/,广西标准地图获取网址为:http://www.gismap.com.cn/,并将自查情况报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二)排查。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成联合排查工作小组对本辖区内文化旅游所属单位自查上报的疑似问题进行现场排查鉴定,甄别所使用地图是否存在未依法送审、错绘或漏绘台湾岛等我国重要岛屿、错绘我国国界线、违规标注敏感或涉密地理信息等问题,并提出整治整改意见。
(三)整治。涉及“问题地图”的各级文化旅游单位按照联合排查工作小组提出的整治整改意见即时开展整改,坚决杜绝“问题地图”,确保展示使用的地图“一点都不能错”。
(四)抽查。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地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抽查。
(五)规范地图登载使用。文化旅游系统所属单位登载使用地图应当优先选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的公益性地图或者具有审图号的地图,坚决杜绝“问题地图”,确保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
(六)完善重大活动登载使用地图报审机制。各单位在承担重大活动中需要登载使用地图的,应及时向同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报备,对需要进行审核的,按审核权限向市自然资源局或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申请审核。
(七)建立长效机制。为组织开展好此次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建立我市文化旅游场所地图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在全市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和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选派一名业务骨干担任专项工作联络员,请将专项工作联络员名单发送至邮箱:qzzrjchk@163.com。
三、组织实施
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取得成效。具体职责如下:
(一)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排查整治工作,负责业务指导、联系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对疑似“问题地图”进行甄别鉴定,对问题提出整治整改意见及时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监督、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二)市、县(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发动辖区内文化旅游系统所属单位开展自查,配合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排查,督促涉及“问题地图”的相关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
四、时间安排
(一)2022年2月10日前,完成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动员部署等工作,并报送《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联络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2022年2月18日前,文化旅游系统所属单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地图使用自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
(三)2022年2月28日前,县(区)联合排查工作小组完成现场疑似“问题地图”甄别鉴定,下达《整改通知书》(样稿详见附件3)。县(区)自然资源局汇总本辖区情况后填写《“问题地图”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联合本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汇总后,联合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四)2022年3月10日前,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和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别组成市、县(区)联合检查小组,分别对2个以上文化旅游系统所属单位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做好自治区联合检查小组对我市抽查的准备工作。
(五)2022年6月30日前,涉及“问题地图”的单位完成整改,并将完成情况报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在6月25前向市自然资源局上报工作总结;市自然资源局汇总后联合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国家版图事关国家安全、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正确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体现国家的政治主张,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充分认识此次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对国家安全、主权和利益的重要性,规范地图登载使用,助力我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本着对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文化旅游重要场所地图使用问题专项工作。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传播辨识“问题地图”的版图知识,加强标准地图的推广服务能力,坚持引用合法来源地图。
(三)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取得实效
此次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密切协同配合,主动参与,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要主动作为,牵头做好“问题地图”排查整治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方案制定、地图鉴定、整治整改和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等工作;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发动好文化旅游重要场所管理单位积极开展“问题地图”自查及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