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4507000081051653/2022-33801 | 主题分类: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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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24日 |
标 题: |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 2021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28日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盘活存量土地任务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1〕7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和“增存挂钩”任务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1〕361号)、《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1年盘活存量用地工作任务的通知》(钦市自然资发〔2021〕95号)《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1年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和“增存挂钩”任务的通知》(钦市自然资发〔2021〕175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现将全市2021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
(一)供地率情况。根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截至12月31日,全市近五年平均供地率为77.94%。其中供地率较高的为:钦南区 (97.56%)、钦北区(80.60%); 供地率较低的为:自贸区钦州港片区(64.33%)。详见附件。
(二)盘活存量土地情况。本年度全市需盘活存量土地 1100公顷,我市按存量面积的60%下达各县区盘活存量任务数共计1241.2646公顷,截至12月31日,全市已盘活存量土地1354.0629公顷,盘活任务完成率为109.09%。完成率较高的为:钦南区(332.61%)、钦北区(134.47%);完成率较低的为:浦北县(83.93%)、主城区(72.43%)。详见附件。
(三)“增存挂钩”任务完成情况。本年度全市需消化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403公顷,消化闲置土地57.6182公顷。截至12月31日,全市已消化批而未供土地452.4408公顷,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12.27%,其中,完成率较高的为:主城区(143.86%)、钦南区(122.86%);完成率较低的为:自贸区(70.60%)。
全市已消化处置闲置土地69.6536公顷,年度任务完成率为120.89%,其中,完成率较高的为:钦南区(141.83%);完成率较低的为:浦北县(0.00%)。详见附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质量。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明确的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认定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土地供应管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切实提高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质量。
(二)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要科学谋划好2022年度供地计划,根据下达的节约集约用地各项任务,及时细化工作措施,将盘活存量土地、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并明确盘活处置时间进度。要参照2021年下达的盘活存量土地任务量,按第一季度盘活15%的要求,加快谋划和推进第一季度工作,确保实现第一季度盘活存量土地开门红。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