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4507000081051653/2022-33400 | 主题分类: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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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13日 |
标 题: |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钦南团一组人大代表分组审议意见的答复 钦市自然资函〔2022〕90号 | ||
发文字号: | 钦市自然资函〔2022〕90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20日 |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钦南团一组人大代表分组审议意见的答复 钦市自然资函〔2022〕90号
尊敬的赖廷耀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通过立法或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在规划建设时,要求中小学或幼儿园与小区配套建设》审议意见收悉,现将涉及我局的意见答复如下:
一、我局大力支持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纳入地方立法。
二、在我市的城市规划中,教育用地的规划布局都是严格按照居住区规范的配套要求,结合教育布点规划、服务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等进行确定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在出具居住用地规划条件时,对于规划居住人口超过5000人的居住项目都会要求设置不少于6个班的配套幼儿园;对于规模较大的居住项目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设置配套小学,以满足教育配套需求。此外,在审批单独建设或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项目时,均严格按项目规划条件及国家、地方规范进行审批,在规划竣工验收时,严格按工程规划审批内容进行验收,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三、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与教育部门密切沟通,及时解决教育用地的规划和供地等相关问题,共创我市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新局面。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