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9年04月09日 | 发布机构:钦州市外事办公室 | 【打印文章】 |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外事基本职能
A.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委、人民政府外事工作决策部署。协调推进钦州市对外交流合作。研究制定钦州市外事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事务。
B.围绕本市对外开放、参与国际性区域合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外事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利用外部资源和对外工作渠道,推动钦州市参与国际性、地区性区域交流与合作。
C.负责因公出访来访管理工作。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部门授权,审核、会签本市各部门、各重大涉外工作的请示报告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上呈报告;审核办理本市各部门、各单位因公派遣团组出国、赴港澳特别行政区请示和手续;审核审批部级以下外国人员来访的邀请函和核实单。
D.负责涉外安全和领事保护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和我市社会组织参加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涉外和涉港澳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提供对外表态口径,会签全市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
E.组织接待外国访钦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组织接待来钦访问的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重要官员。统筹协调钦州市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
F.负责我市同我驻外使领馆和外国驻邕领事机构的工作联系。负责接待和管理来钦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外交人员。归口管理外国记者、港澳记者来钦的采访活动。
G.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市边海防涉外事务。
H.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与港澳特别行政区的交往事项。处理有关涉港澳事务。
I.负责全市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
J.管理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和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办理对外结好的呈批手续,指导民间对外交往活动。
K.指导和协助各有关单位和学校对在钦外国专家、教师、留学生进行管理。
L.代管钦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M.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侨务基本职能
A.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制定侨务工作规划,指导县区开展侨务工作。
B.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情况,努力发挥侨乡优势,促进引进工作开展。协助市政府办理有关部门接受华侨、华人及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捐赠物资的相关工作。研究侨汇方面的有关问题。
C.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对外宣传工作方针,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D.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及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开展归侨、侨眷及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在内地的眷属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下岗职工在就业工作。协调和指导华侨农林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推荐工作。
E.研究和开展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做好对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来钦的接待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开展侨务工作。
F.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华侨、归侨、侨眷出入境的有关问题;负责华侨回国安置和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回本市定居的有关工作。
G.协调和指导归难侨安置单位工作,做好对国际援助项目争取、组织实施及督查工作。
H.在中央和自治区对台工作方针指导下,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实现社会和平统一。
I.承办上级侨办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翻译室基本职能
A.负责我市党政领导重要外事活动及出访翻译;
B.担负外国党宾、国宾来访我市的接待翻译工作;
C.负责我市对外交往及外国到我市进行合作的政治、经济资料、来往文电的笔译承办工作;
D.做好在我市举办国际性会议的同声传译和口译工作;
E.指导我市外事翻译工作;
F.承办我市其他涉外咨询、翻译、外事服务、外语培训和国外培训业务;
G.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是在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单位。办本级设有四个职能科:秘书科、外事科、国际交流科、侨务科;一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下属事业单位: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翻译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8年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10人,实有在职8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8人。具体情况如下:行政编制7个,编内实有在职7人;机关事业编制2个,编内实有在职1人;后勤控制数1个,编内实有在职1人。人员结构:县处级2人,科级4人,科级以下1人。
2018年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翻译室事业编制3个;实有人数3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245.69万元,同比增加14.38万元,增长6.22%。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5.69万元,同比增加14.38万元,增长6.22%。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24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53%,同比增加16.06万元,增长10.06%;项目支出69.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47%,同比减少1.68万元,下降2.35%。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204.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09%,同比增加8.54万元,增长4.37%。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4.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1%,同比增加5.7万元,增长30.58%。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1%,同比增加0.06万元,增长0.82%。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9.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9%,同比增加0.07万元,增长0.7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5.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53%,同比增加16.06万元,增长10.0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2.2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95%,同比增加4.64万元,增长3.3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57%,同比增加5.18万元,增长25.3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47%,同比增加6.24万元,增长385.1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9.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47%,同比减少1.68万元,下降2.3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4.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2.78%,同比减少2.73万元,下降4.0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5.0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22%,同比增加1.05万元,增长26.25%。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5.7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9.9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3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5.05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购买办公设备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4.9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外事业务、华侨事业、翻译工作、对外友好协会活动等各项业务工作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5.9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9.8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养老保险费。
7.公务员医疗补助1.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保险。
8.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2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生活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办2019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7.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72万元,比2018年预算27.80万元减少0.08万元,同比下降0.29%。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减少公用经费的公务接待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27.72万元,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0.29%。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侨务、外事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预算 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9年的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及办属 1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办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秘书科、国交科、外事科、侨务科。
纳入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部门预算的 1个事业单位包括:办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事业单位是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翻译室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3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20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5.05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购买办公设备的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5.05万元,同比增加1.05万元,增长26.25%,其中:集中采购5.0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05万元,增长26.25%;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减少1.0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5.0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办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
五、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200万元以上项目0个。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